發文字號:
內政部 91.01.18 台內地字第0910002115號令
發文日期:
民國 91 年 01 月 18 日
要 旨:
地價區段勘查表屬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第一款及行政資訊公開辦 法第五條第三款之準備作業文件
全文內容:依據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第三條及第七條規定,地價區段勘查表係地價調查 估計作業程序中之紀錄表,為基層地價人員辦理公告地價或公告土地現值 作業時內部作業原始資料,故本表屬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第一款 及行政資訊公開辦法第五條第三款之準備作業文件,於民眾申請提供時, 請依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