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內政部 74.05.23 台內營字第311559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74 年 05 月 23 日
要 旨:
關於違反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四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擅自開設 窗戶者,經多次限期自行封閉均不理,又依行政執行法代執行閉堵塞時所 需費用,房屋所有人拒繳時應如何處理一案
主 旨:關於違反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四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擅自開設 窗戶者,經多次限期自行封閉均不理,又依行政執行法代執行閉堵塞時所 需費用,房屋所有人拒繳時應如何處理一案,復請查照。 說 明:一 復貴廳 74.05.07 七四建四字第一七○三一四號函。 二 按行政機關依行政執行法第三條向行為義務人徵收代執行費用遭拒絕 繳納時得依民事訴訟程序追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