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內政部 64.06.05 台內營字第633620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64 年 06 月 05 日
要 旨:
台中市東海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設計圖樣核與規定不合,請 查照
主 旨:台中市東海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設計圖樣核與規定不合,請 查照。 說 明:一 復 貴廳 64.05.01 建四字第五三四三七號函。 二 查本案所送設計圖說經核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四條之 規定不合。 三 檢還原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