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廢) 法務部 87.03.18 (87)法律決字第008989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7 年 03 月 18 日
要 旨: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但書之適用疑義
主 旨:關於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但書之適用疑義乙案,復如說明 二,請 查照。 說 明:一 復 貴公司八十七年三月四日台證 (87) 秘字第○五四○六號函。 二 關於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但書,各非公務機關遇有適 用上疑義時,宜先洽詢各該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