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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教育部 91.12.23 台政字第0910195769號書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1 年 12 月 23 日
要  旨:
「教育部暨所屬機關學校防止誣控濫控執行要點」
主    旨:前頒「教育部暨所屬機關學校防止誣控濫控執行要點」即日起廢止,請
          查照。
說    明:一  有關陳情案件請依「行政程序法」及「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
              陳情案件要點」等相關法規辦理。
          二  相關文號:本部八十二年九月二十日台 (八二) 政字第○五二七九八
              號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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