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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法務部 79.02.22 (79)法律字第2343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79 年 02 月 22 日
要  旨:
關於國家賠償法中所謂「行使公權力」之範圍疑義
主    旨:關於國家賠償法中所謂「行使公權力」之範圍疑義乙案,本部意見如說明
          二。請  查照參考。
說    明:一  復  貴府七十九年二月一日七十九高市府法二字第二六六二號函。
          二  查公權力行為與私經濟行為之區別,本質上係公法行為與私法行為之
              區別問題,鑑於國家機關行為之種類、態樣、方式等之複雜性,尚難
              就公權力行為界定統一而明確之範圍。惟遇國家賠償具體事件時,請
              參酌相關法院實務見解、行政先例等,審慎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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