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法務部 90.04.30 (90)法律字第000223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0 年 04 月 30 日
要 旨: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存款保險及相關業務,是否屬於公法性質 ,應否適用行政程序法之釋疑
主 旨:關於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存款保險及相關業務,是否屬於公法 性質,應否適用行政程序法疑義乙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參考。 說 明:一 復 貴部九十年一月十八日台財融 (一) 第九○七○一八二四號函。 二 來函所述疑義,經本部於九十年四月十一日召開「法務部行政程序法 諮詢小組」第十九次會議討論獲致結論如下: (一) 有關存款保險契約是否為公法性質部分:經委員充分討論後,歸納 其見解如次: (一) 認為係行政契約 (公法契約) 者,有二位委員 ; (二) 認為係私法契約者,有八位委員; (三) 認為係公、私混 合契約者,有一位委員,多數委員見解採私法契約說。 (二) 有關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存保公司) 依存款保險 條例 (以下簡稱存保條例) 所擬訂之作業程序及辦法是否屬法規命 令部分:與會委員一致認為,存保公司依存保條例所擬訂之作業程 序及辦法非屬法規命令。 (三) 有關存保公司依存保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金融檢查, 其行為性質為何部分:存保公司依存保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所為之金融檢查,與會委員一致認為係行使公權力之行為,至其行 為之性質為何?與會委員之見解歸納有下列三種: (甲說) :認為 係法律直接賦予該公司行使公權力之權限 (但仍屬行政程序法第二 條第三項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 者,有五位委員; (乙說) :認 為係受財政部委託行使公權力者,有三位委員; (丙說) :認為係 行政助手性質者,有二位委員。依甲、乙二說,多數委員見解認為 該公司依存保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實施金融檢查時,即屬行政程 序法第二條第三項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 政機關,應適用行政程序法。 三 檢附本部「行政程序法諮詢小組」第十九次會議紀錄一份供參。 附 件:法務部「行政程序法諮詢小組」第十九次會議紀錄 壹 時間:九十年四月十一日 (星期三) 上午十時 貳 地點:本部二樓會議室 參 主席:林常務次長○堯 肆 出席委員: (略,詳見會議簽到簿) 伍 列席單位及人員: (略,詳見會議簽到簿) 陸 討論題綱: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存保公司) 依存款保險條例 ( 以下簡稱存保條例) 辦理存款保險及相關業務,是否屬於公法性質, 應否適用行政程序法疑義: (一) 存款保險契約是否為公法性質? (二) 存保公司依存保條例所擬訂之作業程序及辦法是否屬法規命令? (三) 存保公司依存保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金融檢查,其行 為性質為何? 柒 發言要旨:略 捌 結論: 一 討論題綱 (一) 部分:存款保險契約是否為公法性質乙節,經委員充 分討論後,歸納其見解如次: (一) 認為係行政契約 (公法契約) 者 ,有二位委員; (二) 認為係私法契約者,有八位委員; (三) 認為 係公、私法混合契約者,有一位委員,多數委員見解採私法契約說。 二 討論題綱 (二) 部分:與會委員一致認為,存保公司依存保條例所疑 訂之作業程序及辦法非屬法規命令。 三 討論題綱 (三) 部分:存保公司依存保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所 為之金融檢查,與會委員一致認為係行使公權力之行為,至其行為之 性質為何?與會委員之見解歸納有下列三種: (甲說) :認為係法律 直接賦予該公司行使公權力之權限 (但仍屬行政程序法第二條第三項 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 者,有五位委員; (乙說) :認為係受財政 部委託行使公權力者,有三位委員; (丙說) :認為係行政助手性質 者,有二位委員。依甲、乙二說,多數委員見解認為該公司依存保條 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實施金融檢查時,即屬行政程序法第二條第三項 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應適用行政 程序法。 玖 散會 (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主席:林○堯 紀錄:王○越 邱○堂 黃○婷 (法源資訊編:附件會議紀錄柒請參閱法務部公報 第 256 期 75~7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