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類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2.04.02 簽見
臺北市法規
- 臺北市鄰長及里鄰活動交通補助費支用管理要點(民國 92 年 0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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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鼓勵鄰長及熱心人士參與推動里內公共事務,並明確規 範里辦公處支用鄰長及里鄰活動交通補助費之範圍,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