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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都市發展類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09.22 北市法二字第09431738500號函
臺北市法規
  • 第 83 條
    公共設施用地內建築物之建蔽率及容積率不超過左表規定。但都市計畫書 圖中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各公共設施之管制不予規定者,各該主管機關應會同都市計畫主管機 關考量公共安全、都市景觀及公害防治等與公益有關之事項後,再行規定 。 私立學校已於都市計畫圖上標明為「私立×××學校用地」者,比照第一 項學校用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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