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類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04.17 簽見
中央法規
- 行政程序法(民國 90 年 12 月 28 日)
-
第 165 條本法所稱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 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 ,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