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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3.11.09 局給字第0930030275號函
中央法規
  • 第 84 條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有關任 (派) 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及 保險 (含職業災害) 等事項,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但其他所定勞動 條件優於本法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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