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發展類
臺北市政府 109.11.12 府都規字第1093104385號函
臺北市法規
- 臺北市政府處理工業區內平面設計類似集合住宅原則(民國 109 年 0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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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北市政府為防範建商將工業區或都市計畫載明適用工業區規定之分 區,以平面類似集合住宅之設計,出售民眾為住家使用,造成購屋糾 紛,並影響合法建築開發業者之權益,特訂定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