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公平交易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為避免「透天厝房屋」之土地產權問題衍生交易糾紛並充分揭露交易資訊,請轉知所屬會員 應事先充分告知購屋人有關土地權利情形 發文機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84.7.21.(84)公壹字第05408號
    發文日期:民國84年7月21日
    主旨:為避免「透天厝房屋」之土地產權問題衍生交易糾紛並充分揭露交易資訊,請轉知所
       屬會員應事先充分告知購屋人有關土地權利情形,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會八十四年七月五日第一九五次委員會議決議,建商以土地分持有關係處理「透天
       厝房屋」之土地權利問題,依現行建築法、土地登記規則等相關規定並無不妥。至於
       民間所謂「透天厝」,地坪採持分方式處理各地區民眾接受度不同,在建築用地資源
       不足之情形下,是否必具土地獨立產權,尚待斟酌,且土地採持分方式對購屋人之產
       權及銀行融資並無明顯權益受損之情事,故建設公司未預先告知此交易資訊尚不足以
       構成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之期罔行為。
     二、惟為避免類似問題衍生交易糾紛,本案列入導正計畫,請 貴公會轉知會員,今後對
       於透天厝之土地產權問題,應預先於廣告或契約等資料上明示,並充分告知購屋人,
       以符交易資訊充分揭露原則。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