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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台電公司參與投資民營發電廠是否符合公平交易法 發文機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85.12.31.(85)公貳字第8513241-001號
    發文日期:民國85年12月31日
    主旨:有關 貴公司請釋「台電公司參與投資民營發電廠是否符合公平交易法」案,本會意
       見如說明二,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公司八十五年十二月三日(八十五)富保字第00五四號函。
     二、按台電係一電力市場獨占廠商,台電參與投資其他民營發電公司時,倘有公平交易法
       第六條各款行為之適用者,依法須向本會提出結合許可,此外,該公司亦不得有依公
       平交易法第十條所規定濫用市場地位之各款規定之行為;檢送公平交易法及其施行細
       則乙份,請惠就同法獨占、結合等相關規範參處。
       〔依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91.08.02公法字第0910007480號令不再援引
       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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