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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與○○股份有限公司結合許可案
發文機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89.02.14. (八九)公貳字第8816298-002號
發文日期:民國89年2月14日 主旨:貴公司依公平交易法第十一條申請與○○股份有限公司之事業結合
申請案,業經本會八十九年二月二日第四三0次委員會議決議應予
許可,茲檢附許可決定書乙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貴公司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事業結合申請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