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會遊行中如主張臺獨言論是否違反集遊法第四條規定釋疑 發文機關:臺灣省政府警務處發文字號:臺灣省政府颼77.9.14.61567號(三)發文日期:民國77年9月14日 違反集遊法第四條規定,除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處理外,並得視蒐證資料是否構成法辦要件及違反者身分,分別移送司法、軍法機關偵辦。(臺灣省政府警務處77.9.14.警保字第六一五六七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