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公平交易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君(即○○店)因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 處分案 發文機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89.10.27. (八九)公處字第174號處分書
    發文日期:民國89年10月27日
    被處分人:○○○ 即○○店
      右被處分人因違反公平交易法事件,本會處分如左:
        主  文
    一、被處分人週年慶平面廣告內宣稱有雕塑體型及豐胸效果,為虛偽不實
      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準用同條第一
      項之規定。
    二、被處分人自本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應立即停止前開虛偽不實及引人
      錯誤之表示。
    三、處新臺幣五萬元罰鍰。
        事  實
    一、緣行政院衛生署檢送○○店於八十九年八月十一日所張貼之「塑身及
      美胸課程」週年慶平面廣告,其內容為「雕塑體型、當場有效」塑身
      課程及「換罩杯、從A → B → C → D、鬆弛下垂→堅挺」美胸課程
      ,未完整說明其達成該效果之課程內容及產品、一般消費者達成該效
      果所需之時間,及其科學理論依據,依該署公告之「瘦身美容業廣告
      規範」認屬誇大不實,引人錯誤,爰移請本會辦理。
    二、調查經過:
    (一)函請○○店就本件答辯,內容略以:
      1.○○店之○○店及○○店均是本人○○○自營,至該則週年慶平面
       廣告是一年前本店週年慶所印製剩餘的,由於本年度(八十九年)
       生意非常不佳,幾乎每個月都在虧損狀態,因看到去年剩餘的廣告
       傳單放置可惜,所以拿去貼在本棟大樓數日,至收到貴會通知都還
       沒有客人上門。
      2.關於「雕塑體型、當場有效」課程,收費是二十堂共九、九00元
       (含產品),每堂四九九元,是用於中圍腺砥鬆弛部位(如圖),
       鬆弛部位經過緊膚按摩霜按摩後再加上冷熱效能液(冷熱效能液有
       熱脹、冷縮效果,身體按摩霜有排水份效果)用繃帶,因使用冷熱
       效能液會有馬上收緊之效果,當場量尺寸,如果連續約二十堂會有
       很好的成績。
      3.另「換罩杯、 從 A → B → C → D、鬆弛下垂→堅挺」美胸六項
       課程,收費平均每堂一六六元,分別為(1)A →清潔、(2)B →去角
       質、(3)C →量尺寸、(4)D →按摩、(5)鬆弛、堅挺、換罩杯、(6)
       量尺寸。經過按摩,增加血液循環,會有結實堅挺之效果,自然要
       換罩杯,不需使用襯墊的罩杯。
    (二)查○○○君分別為○○店及○○美容店之獨資負責人,該週年慶平
       面廣告上所載之○○店(臺北市○○○路○○段○○號○○樓)及
       ○○店(臺北市○○○路○○號○○樓)地址,分別為○○店及○
       ○美容店於營利事業登記證上所載之營業所在地,是以被處分人應
       為○○店及○○美容店。
    (三)另被處分人提供○○店及○○美容店八十九年第一季及第二季營業
       稅核定稅額繳款書,○○店該二季營業稅稅額約為四、五00元,
       另○○美容店該二季營業稅稅額為九、四0八元,揆諸上開繳款書
       ,被處分人係屬營業稅法所稱小規模營業人,依營業稅法第十三條
       規定,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一,是以推估○○店年度營業額為一
       、八00、000元,○○美容店年度營業額為三、七六三、二0
       0元。
        理  由
    一、按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
      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同條第三項復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是事業倘於廣告內容為虛偽
      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者,即違反上開規定。
    二、案查系爭週年慶平面廣告內容,經行政院衛生署認定「「雕塑體型、
      當場有效」塑身課程及「換罩杯、從A→B→C→D、鬆弛下垂→堅挺」
      美胸課程,依該署公告之「瘦身美容業廣告規範」,係屬誇大不實,
      引人錯誤,且整體廣告內容無科學理論依據。經請被處分人答辯,渠
      並無法提出科學理論依據,僅辯稱所謂「雕塑體型、當場有效」課程
      是指身體上鬆弛部位利用按摩及冷熱效能液產品達到收緊效果;至於
      「換罩杯、從 A → B → C→ D、鬆弛下垂→堅挺」美胸六項課程,
      亦是利用按摩方式達到換罩杯的效果,並佐以「塑身前」、「塑身後
      」及「從 A → B→ C → D」、「鬆弛下垂→堅挺」四張圖示,表示
      參加該等課程可達到之效果,是以被處分人在廣告上為虛偽不實及引
      人錯誤之表示,洵堪認定。
    三、綜上論述,被處分人所張貼之「週年慶平面廣告」上載具有塑身及美
      胸效果之廣告內容,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準用同條
      第一項事業不得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之禁止規定。經衡酌係爭
      違法動機、危害程度、違法情節、營業規模及犯後態度等,爰依同法
      第四十一條前段處分如主文。
                            主任委員 趙揚清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件被處分人如有不服本處分,得於本處分書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
    ,向本會提出訴願書(須檢附本處分書影本),訴願於行政院。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