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公告新版「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樣式及防偽說明
發文機關: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發文字號: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98.05.18. 移署出綜鴻字第09800720121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98年5月18日
主旨:公告辦理核發新版「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第 38 條
公告事項:
一、本署現行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為一般連續空白報表紙所印製,未具任何防偽
措施,基於該證明書為本署出具對外之證明文件,為避免遭偽變造用以從事不法,爰
重新設計新版「入出國日期證明書」,除比照舊版以連續報表方式印製外,同時加入
各種防偽措施及採用專用紙張,藉以提高防偽變造能力,並自 98 年 6 月 1日起使
用。
二、新版「入出國日期證明書」開始實施後,原 98 年 5 月 31 日前核發之舊版「入出
國日期證明書」仍屬有效,無需至本屬各服務站換發;有關新版「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之空白版面樣式如附件,或至本署網站 www.immigration.gov.tw 查詢。
:::
-
本月造訪人次
-
本月頁面瀏覽人次
-
總造訪人次(自93.07.26起)
-
頁面總瀏覽人次(自105.7.15起)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