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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主旨:有關「郵件工作室」、「婚紗攝影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疑義,釋如說明, 請查照。 發文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發文字號:內政部消防署84.07.26. (84)消署預字第8402421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84年7月26日
    主旨:有關「郵件工作室」、「婚紗攝影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疑義,釋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有關「郵件工作室」請依本署八十四年七月十七日八十四消署預字第八四0二二五七
       號函釋辦理。至「婚紗攝影場所」亦應比照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五條用
       途分類之辦公室,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內政部消防署84.07.26. (84)消署預字第
       八四0二四二一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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