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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場無牆壁之看台部分,是否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一一四條第二款之規定
案
發文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發文字號:內政部消防署85.5.13.(85)消署預字第8502016號
發文日期:民國85年5月13日 一、貴署八十五年五月一日八十五營署建字第0七三二六號函敬悉。
二、有關中興建築師事務所請示:棒球場無牆壁之看台部分,是否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
設計施工篇第一一四條第二款之規定案,因無牆壁之看台部分,平時保持開放,外氣
流通,並無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之必要。
三、復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