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有關「殘障福利服務中心」消防安全設備審查疑義案之說明
發文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發文字號:內政部消防署85.6.17.(85)消署預字第8502632號
發文日期:民國85年6月17日
主旨:新竹市政府申請「殘障福利服務中心」建造執照,有關消防安全設備審查疑義案,復
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有關「殘障福利服務中心」,新竹市警察局建議比照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五條第一款第六目「醫院、療養院、養老院」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且避難器具之設
置,考量地面層至第九層設計一處直通避難層之「殘障坡道」,建議視同設有一具避
難器具乙節,查依該服務中心之使用性質,新竹市警察局之建議,應屬可行。
:::
-
本月造訪人次
-
本月頁面瀏覽人次
-
總造訪人次(自93.07.26起)
-
頁面總瀏覽人次(自105.7.15起)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