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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執行疑義 發文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0.07.10. (90)工程企字第90024528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90年7月10日
    主旨:所詢「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台端請示函(未敘日期)。
     二、主(會)計單位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第三條規定不派員監辦者
       ,應以逐案核准為原則;又屬同辦法第四條規定情形者,應派員監辦或以書面審核方
       式監辦,尚不得以有第三條規定之情形而不派員監辦。
    正本:朱泰昌君
    副本:企劃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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