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親屬在大陸死亡,可否保留喪假 發文機關:行政院發文字號:行政院臺四十五人字第2193號函發文日期:民國1年1月1日 公務人員親屬居住大陸死亡,其喪假可予保留。(行政院臺四十五人字第二一九三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