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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公務人員親屬在大陸死亡,可否保留喪假 發文機關:行政院
    發文字號:行政院臺四十五人字第2193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年1月1日
    公務人員親屬居住大陸死亡,其喪假可予保留。(行政院臺四十五人字第二一九三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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