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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公務員受行政上之撤職處分是否為懲戒處分之範圍疑義。 發文機關:司法院
    發文字號:司法院院解字第3748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年1月1日
     一、同一行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各條款者,在本法(公務員懲戒法下同)上並無同時予以
       兩種以上處分之根據。
     二、行政上撤職,非本法上之處分,與本法上之處分,不生輕重比較問題。(司法院院解
       字第三七四八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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