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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務人員參加政黨小組會議,可否給予公假 發文機關:行政院(
    發文字號:行政院(41)人字第6429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41年1月1日
    公務人員參加政黨小組會議,不得給予公假。(行政院(41)人字第六四二九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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