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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中央研究院氣象練習班畢業,可否比照專科計資 發文機關:銓敘部
    發文字號:銓敘部41.09.21. (41)銓審會第一0二次會議決議
    發文日期:民國41年9月21日
    中央研究院氣象練習班畢業,以該班修業期間兩年,且入學資格係高中畢業,如從事氣象工
    作,可以認為學歷相當,准予比照專科計資。(銓敘部41.09.21. (41)銓審會第一0二次
    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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