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幹部學校第二期政班畢業,可否比照專科計資 發文機關:銓敘部發文字號:銓敘部41.12.20. (41)銓審會第一一五次會議決議發文日期:民國41年12月20日 中央幹部學校第二期政工班修業期間為時二月,不能比照專科計資。(銓敘部41.12.20. (41)銓審會第一一五次會議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