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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訓練期間,是否禁止利用假日報名及參加大學研究所入學考試疑義
發文機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發文字號: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91.08.08. 公訓字第9104704號書函
發文日期:民國91年8月8日
所詢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所定「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訓練期間,不
適用本法有關進修之規定」,是否禁止於訓練期間,利用假日報名及參加大學研究所入學考
試一節,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
,始完成考試程序並予以分發任用,成為正式公務人員。爰此,依該法之立法意旨及立法目
的,是類人員應不得於訓練期間經選送或自行申請參加進修,以免影響訓練之實施及功能,
俾符公務人員考試法之立法目的。至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訓練期間,利用假日報名及參
加大學研究所入學考試,尚非法所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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