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議會對於任何會議之決議,皆不得提議增加支出縣市預算 發文機關:行政院發文字號:行政院 54.5.1. (54)臺忠 1字第8660號發文日期:民國54年5月1日 關於縣市議會職權「對縣市預算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之限制,亦適用於任何會議所作之決議,不僅限於在決議預算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