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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空中大學非假日班,可否利用部分辦公時間以公假進修疑義
發文機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發文字號: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91.08.14. 公訓字第9104824號函(三)
發文日期:民國91年8月14日
疑義:
就讀空中大學非假日班,可否利用部分辦公時間以公假進修疑義
解釋事項:空中大學增設「非假日班」課程之目的,係考量一般民眾之進修時程所需,公務
人員仍應儘量選擇利用公餘時間選修課程為宜。按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 8條規定,公務人
員之進修得以公餘、部分辦公時間或全時進修行之,倘公務人員擬以「部分辦公時間進修」
之方式至空中大學進修,仍須由服務機關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所定進修人數限制
、公假時數限制及與職務是否相關等規定,審酌是否同意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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