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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信用合作社理監事因故出缺有關補選遞補事宜規定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75.12.12. 台財融字第7583650號
    發文日期:民國75年12月12日
    信用合作社理事因故出缺,如未設置候補理事,或已依次補盡,仍不足法定人數,且距召開
    常年社員代表大會時間尚久,業已依照規定公佈辦理登記及補選事宜,惟候選人資格未能於
    召開臨時社員代表大會前審查完竣,致臨時大會延期召開補選,其原已辦理登記之候選人,
    無須重行登記,仍屬有效,惟候選人應具備之條件應重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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