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會信用部可依銀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對員工之眷屬且具有會員身份者辦理消費者貸款 發文機關:財政部發文字號:財政部76.1.12.臺財融字第7630194號函發文日期:民國76年1月12日 農漁會信用部可依銀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對員工之眷屬且具有會員身份者辦理消費者貸款(財政部76.1.12.臺財融字第七六三0一九四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