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持有公司零股欲合併為壹仟股股票之辦理方式 發文機關:財政部發文字號:財政部76.2.5. (七六)臺財證(二)字第2272號函發文日期:民國76年2月5日 主旨:關於臺端夫妻持有聯華實業公司零股,欲合併為壹仟股股票一節,臺端可檢具稅捐機 關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核發之免稅證明文件,向該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 國信託投資公司辦理。(財政部76.2.5. (七六)臺財證(二)字第二二七二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