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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利股票過戶,於買賣成交單(買進報告書)全面填列身分證號碼
發文機關:臺灣證券交易所
發文字號:臺灣證券交易所 76.10.23. 臺證(七六)交字第2361號函同意
發文日期:民國76年10月23日 主旨:有關為便利股票過戶,於買賣成交單(買進報告書)全面填列身分證號碼一案,經提
本會七六、九、二十四第七屆第十九次理事會決議:「同意辦理,並建議其格式為在
買賣成交單上,委託人姓名後填列身分證號碼。」(臺灣證券交易所76.10.23. 臺證
(七六)交字第二三六一號函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