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金融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銀行對本國公營銀行之授信不受銀行淨值百分之二十五之限制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76.11.26. 臺財融字第760148210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76年11月26日
    主旨:銀行對本國公營銀行之授信得比照對於公營企業之授信,不受銀行淨值百分之二十五
       之限制,請 查照。
    說明:依據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七十六年一月十九日(76)中銀總業字第0二二八號請示函辦
       理。(財政部 76.11.26.臺財融字第七六0一四八二一0號函)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