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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自 100.04.07起調升 1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銀行及基層金融
機構辦理無自用住宅民眾首次購屋貸款案,應依相關規定辦理貸放利率
發文機關:中央銀行業務局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業務局 100.04.07. 臺央業字第100001905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4月7日
主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自 100年 4月 7日起調升 1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0.09個百分
點(由年息1.170%調升為年息1.260%)。有關本行85年 3月 8日調降銀行業存款準備
率時,銀行及基層金融機構就本行釋出資金之 5成辦理無自用住宅民眾首次購屋貸款
案,其貸放利率請依該貸款案相關規定配合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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