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之役男可否出境 發文機關:行政院發文字號:行政院 42.00.00. (42) 臺防字第1153號發文日期:民國42年1月1日 關於宗教團體派赴國外研究教義之役男可否准予出境一案,應先依兵役法接受徵兵處理並受軍訓後,准予出境赴美研究教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