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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民間懸掛國旗之規定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43.1.12.台內民字第40892號代電
    發文日期:民國43年1月12日
    查民間懸掛國旗應依照規定辦理,於喪葬時不得懸掛外,遇有喜慶或結婚典禮時,自可准予
    懸掛,但不得作為飾品。(內政部43.1.12.臺內民字第四0八九二號代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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