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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無信徒寺廟之變動由地方自治團體會同民意機關召開集會決議之 發文機關:臺灣省政府
    發文字號:臺灣省政府 45.00.00. 府民一字第93621號
    發文日期:民國4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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