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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局部變更頭前溪舊港堤防部分河段河川區域及限制使用事宜 (原經濟部96.02.26經授水字第 09620201410號公告頭前溪河川圖籍第11、17號計 2張不予 適用)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97.01.25. 經授水字第09720201140號
    發文日期:民國97年1月25日
    主旨:公告局部變更頭前溪舊港堤防部分河段河川區域。
    依據:河川管理辦法第 7條第 1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局部變更頭前溪舊港堤防(竹港大橋上游0K+000至0K+650河段)河川區域,其河
       川圖籍為第11、17號計 2張。
     二、原本部96年 2月26日經授水字第 09620201410號公告頭前溪河川圖籍第11、17號計 2
       張作廢。
     三、本公告圖籍存置新竹縣政府及本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備閱。
     四、公告劃入河川區域內之公私有土地,應依水利法及河川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限制使用;
       前經劃入河川區域並於本次劃出之公私有土地解除河川區域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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