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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福興溪(自出海口至員笨橋河段)河川區域及解除管制事宜
(原臺灣省政府84.05.10府建水字第151559號公告福興溪河川圖籍第 1至22號計22張不予適
用)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97.01.25. 經授水字第09720201160號
發文日期:民國97年1月25日
主旨:公告解除福興溪(自出海口至員笨橋河段)河川區域。
依據:河川管理辦法第 7條第 1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解除福興溪(自出海口至員笨橋河段)河川區域,原臺灣省政府84年 5月10日府
建水字第151559號公告福興溪河川圖籍第 1至22號計22張作廢。
二、福興溪河道業依經濟部於94年11月14日經授水字第 09420219360號公告為中央管區域
排水,依河川等級公告事項二規定,不列為河川。
三、前經劃入河川區域並於本次劃出之公私有土地解除河川區域管制,解除後之圖籍存置
桃園縣政府及新竹縣政府及本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備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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