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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家標準制定辦法第14、16條,公告制定國家標準24種;修訂國家標準 9種;廢止國家
標準 2種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99.11.12. 經授標字第09920050920號
發文日期:民國99年11月12日
主旨:制定「咖啡取樣器」國家標準等二十四種;修訂「道路照明燈具」國家標準等九種;
廢止「綠(生)咖啡水分含量測定法(常用法)」國家標準等二種。
依據:國家標準制定辦法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
公告事項:
一、制定國家標準二十四種(如目錄)。
二、修訂國家標準九種(如目錄)。
三、廢止國家標準二種(如目錄)。
附件-國家標準公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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