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工業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主旨:公告局部變更二仁溪河川區域(河川界點以上解除河川區域)。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100.06.29. 經授水字第1002020673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6月29日
    主旨:公告局部變更二仁溪河川區域(河川界點以上解除河川區域)。
    依據:河川管理辦法第 7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二仁溪河川界點係依本部98年 4月 8日經授水字第 09820203070號公告中央管河
       川及跨省市河川與野溪之界點,另依本部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8年 3月30日經水字第
       09804601320 號及農水保字第0981845793號會銜公告之位置區分河川與野溪,河川界
       點以上至源頭為「野溪」非屬河川,爰解除河川區域並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其目
       的事業相關法規予以管制使用。
     二、本部95年 5月30日經授水字第 09520205540號公告二仁溪河川圖籍第 119及 120號計
       2 張作廢。
     三、公告局部變更二仁溪河川區域,其河川圖籍為第 119號計 1張。
     四、本公告圖籍存置高雄市政府及本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備閱。
     五、公告劃入河川區域內之公私有土地,應依水利法及河川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限制使用;
       前經劃入河川區域並於本次劃出之公私有土地解除河川區域管制。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