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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局部變更花蓮溪水系馬鞍溪大馬堤防(右岸)、木瓜溪銅門堤防(右岸)及文蘭
護岸(右岸)、鳳林溪公路公園上游堤防(左岸)等部分河段河川區域。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100.10.25. 經授水字第1002021278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10月25日
主旨:公告局部變更花蓮溪水系馬鞍溪大馬堤防(右岸)、木瓜溪銅門堤防(右岸)及文蘭
護岸(右岸)、鳳林溪公路公園上游堤防(左岸)等部分河段河川區域。
依據:依據河川管理辦法第 7條第 1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局部變更花蓮溪水系馬鞍溪大馬堤防(右岸),其河川圖籍為第 3241計 1張;
木瓜溪銅門堤防(右岸)及文蘭護岸(右岸),其河川圖籍為第 91、 92、 95、
96 計 4張;鳳林溪公路公園
上游堤防(左岸),其河川圖籍為第10、11、12計 3張等部分河段河川區域。
二、原本部97年 2月25日經授水字第9720201820號函公告之馬鞍溪、95年 5月26日經授水
字第9520205460號函公告之木瓜溪、99年 4月 8日經授水字第9920203510號及 100年
3月 3日經授水字第10020201650 號函公告之鳳林溪等同號河川圖籍均作廢。
三、本公告圖籍存花蓮縣政府及本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備閱。
四、公告劃入河川區域內之公、私有土地,應依水利法及河川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限制使用
;前經劃入河川區域並於本次劃出之公私有土地解除河川區域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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