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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制定「普通預拌乾混水泥砂漿料」國家標準等十二種;修訂「建築用密封材料」國家
標準等二十二種;廢止「道路用碎石」國家標準等九種。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100.11.15. 經授標字第1002005086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11月15日
主旨:制定「普通預拌乾混水泥砂漿料」國家標準等十二種;修訂「建築用密封材料」國家
標準等二十二種;廢止「道路用碎石」國家標準等九種。
依據:國家標準制定辦法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
公告事項:
一、制定國家標準十二種(如目錄)。
二、修訂國家標準二十二種(如目錄)。
三、廢止國家標準九種(如目錄)。
附件-國家標準公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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