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戶政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有關 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戶政機關逕為出生登記者」關懷個案之祖父母(含外 祖父母)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姓名及關懷個案是否已出境等資料項目之系統傳輸作業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107.12.19. 台內戶字第1071204843號
    發文日期:民國107年12月19日
     一、依據本部 107年 5月23日台內戶字第 10700292272號函(諒達)續辦。二、旨揭資料
       項目訂於 107年12月22日下班後辦理系統通報功能版更作業,版更後之逕為出生登記
       案件,無須再將資料填於「逕為出生登記前派員查訪情形」欄,改由系統自動將旨揭
       戶籍資料帶入對應之資料項目中,並請戶政事務所查詢關懷個案入出境情形勾選「是
       否已出境」通報項目,俾利本部(戶政司)透過戶政資訊系統傳輸檔案予衛生福利部
       ,提供社政單位續處。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