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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函詢消防專技人員不實檢修累加處罰疑義 1案 發文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發文字號:內政部消防署 108.05.09. 消署預字第1081106894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08年5月9日
    主旨:函詢消防專技人員不實檢修累加處罰疑義 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 108年 4月19日中市消預字第1080019832號函。
     二、查本署 105年 9月26日消署預字第1051114087號函說明四略以,同一專技人員不實檢
       修 2次以上,倘主管機關衡酌其情節後認予以累加處罰確有欠妥,乃依第 1次裁處金
       額計罰,尚難逕認為與本署函釋或決議事項有悖。其意旨係主管機關衡酌情節後,應
       把握適當、公平、效果三原則,得依個案為公平適當之裁處,尚無第 2次舉發不實檢
       修裁處金額不得低於第 1次金額之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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