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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金融機構查詢「拋棄繼承」事件裁判公告資料相關事宜
發文機關:司法院秘書長
發文字號:司法院秘書長 108.11.12.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1080030718號
發文日期:民國108年11月12日
主旨:請轉知金融機構如欲查詢「拋棄繼承」事件裁判公告資料者,請逕至本院網站「家事
事件公告專區」查詢,請查照。
說明:
一、本院為便利機關或民眾查詢家事事件依法應為公告之一、二審裁判(含公示送達),
業於 103年 6月建置「家事事件公告專區」網頁,並於 103年 5月12日以院台廳少家
二字第1030013265號函知貴會。
二、為簡化行政作業及節省行政成本,惠請轉知金融機構,各法院原則上不再提供相關紙
本查詢,如有函請法院協助補充查詢之必要者,請敘明補充查詢之原因(如旨揭系統
僅提供自 103年 6月 1日起之一、二審法院家事事件裁判公告資料,惟被繼承人於 1
03年 6月 1日前死亡者;繼承人主張已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但該網頁查無資料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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