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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核釋「輸入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第 3條規定申請動物用藥品樣品或贈品輸入者, 應檢附其他相關資料,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09.03.26. 農授防字第1091471057A號
    發文日期:民國109年3月26日
    核釋「輸入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申請動物用藥品樣品或贈品輸入者,
    應檢附其他相關資料(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11.06.22. 農授防字第1111471669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申請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應附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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