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核釋「輸入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第 3條規定申請動物用藥品樣品或贈品輸入者,
應檢附其他相關資料,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09.03.26. 農授防字第1091471057A號
發文日期:民國109年3月26日
核釋「輸入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申請動物用藥品樣品或贈品輸入者,
應檢附其他相關資料(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11.06.22. 農授防字第1111471669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申請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應附資料表
:::
-
本月造訪人次
-
本月頁面瀏覽人次
-
總造訪人次(自93.07.26起)
-
頁面總瀏覽人次(自105.7.15起)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