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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章之相關函釋共106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10.07.13. 環署空字第1101093111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10年7月13日
主旨: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第3章之相關函釋共106筆(如附件
),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空污法自64年 5月23日制定公布迄今,已多次修正,旨揭函釋之依據
及內容已有未合,爰停止適用。
二、另因空污法函釋數量甚多,本署業於110年5月20日以環署空字第1101
060532號函停止適用空污法第1章及第2章之相關函釋共95筆,本次停
止適用第3章之相關函釋共106筆,至於第4章至第5章不合時宜之相關
函釋,將持續檢討及分批辦理停止適用事宜。
附件- 空污法第3章有關固定污染源管制之相關函釋廢止清單.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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